領導干部有這8種情形,,任免事項不得“上會”,!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4月9日訊 據(jù)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消息 為政之要,,惟在得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鮮明提出新時期好干部標準,,進一步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完善選人用人制度機制,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推動選人用人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發(fā)生重大變化,。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fā)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為新時代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證,。
根據(jù)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免事項不得提交會議討論:
【作者:】 【編輯:劉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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