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牧悄悄尾隨主人出門造成交通事故,主人被判賠償10萬元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0月31日訊(全媒體記者 劉樹源 通訊員 宋文靖 李燦)一只邊境牧羊犬悄悄尾隨主人上街遛彎時,突然橫沖過公路,,導致電動車翻倒兩人受傷。今日,,湖南高院通報了這樣一起案例,,狗主被判賠償10萬元。
湘潭人劉某飼養(yǎng)了一只灰白色的邊境牧羊犬,,狗齡7歲,,重70斤左右,。2021年11月23日19時許,邊境牧羊犬悄悄尾隨主人劉某遛彎(劉某稱并不知情),,邊牧犬未栓套狗繩,。此時,陳某搭乘親戚文某駕駛的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沿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梧桐南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行至青光村橫塘組地段,劉某的邊牧犬突然從路邊跑出來,,撞向行進中的摩托車,,造成陳某和文某受傷、摩托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fā)生后,,陳某住院治療20天,用去醫(yī)療費41907.47元,。出院診斷為左肱骨髁粉碎性開放骨折,、左踝及足背部挫裂傷。經(jīng)鑒定,,陳某手術(shù)治療后,遺存肘關(guān)節(jié)功能喪失50%以上,,評定為九級傷殘,;建議該損傷誤工期限為210天,護理期限為60天,,營養(yǎng)期限為90天,,出院后門診治療費5000元左右;屆時取出左肱骨處內(nèi)固定,,預計治療費10000元左右,。文某受傷則較輕,與劉某達成相關(guān)賠償協(xié)議后和解,。出院后的陳某主張劉某賠償損失309188.22元,,并訴至湘潭縣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本案后,,承辦法官到事故現(xiàn)場進行了勘驗,,并制作了現(xiàn)場勘驗圖和勘查筆錄,對案涉邊境牧羊犬,、案涉摩托車的情況進行了勘查,。法院查明,文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駕駛的臺鈴牌電動兩輪輕便車未辦理行駛證,,該車存在違規(guī)安裝雨棚的情況,。文某和陳某均未佩戴頭盔。
考慮到原告主張的賠償數(shù)額較大,,法官多次找到雙方做調(diào)解工作,,引導各方認識到自身在本次事故中的過錯,尋求各方共識,。雙方最終達成協(xié)議,,劉某自愿一次性支付陳某各項損失10萬元,并于10月27日當庭兌付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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