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女方給小孩改名 男方訴請恢復原名獲法院支持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8月29日訊(全媒體記者 劉樹源 通訊員 李元)夫妻倆因感情破裂協(xié)議離婚,,兒子由女方撫養(yǎng)。不久女方在未告知男方的情況下,,把孩子的名字改了,。幾年后,男方一紙訴狀將女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恢復孩子姓名,。今日,,湖南高院通報了這樣一起典型案例。
2004年10月,,男子鄧英俊與女子劉漂亮登記結婚,。次年兩人生育一個女孩,取名鄧美,,2010年生育一個男孩,取名為鄧帥,。2016年,,雙方感情破裂協(xié)議離婚,按照約定,,婚生女鄧美由鄧英俊撫養(yǎng),,婚生子鄧帥由劉漂亮撫養(yǎng),直至獨立生活為止,。離婚前,,兩個孩子都在浙江讀書、生活,。離婚后,,劉漂亮將兒子鄧帥接至湖南湘陰縣撫養(yǎng),并在未經鄧英俊同意的情況下將兒子姓名變更為劉帥,,然后登記在其外公名下,。2018年,鄧英俊從湘陰接走劉帥帶至四川雅安生活至今,。
“近些年兒女均與我生活,,由我來撫養(yǎng)。然而離婚后,,劉漂亮未經我同意將兒子的姓氏變更為姓劉,,這給小帥的入學和生活帶來了很多不便?!编囉⒖⑵猎V至法院,,請求變更小帥由他來撫養(yǎng),同時將兒子姓氏還原為鄧姓,。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離婚協(xié)議雖然約定婚生子劉帥由被告劉漂亮撫養(yǎng),,但從2018年起,,劉帥一直和原告生活,小帥在原告的撫養(yǎng)下已形成了較為穩(wěn)定的生活習慣,、熟悉了當前所處的學習環(huán)境和建立了自己的同學友誼,,如斷然將其帶離目前的生活環(huán)境,,將不利于其成長。劉漂亮已重新組建了自己的家庭,,并與現(xiàn)任丈夫共同生育了一個小孩,。小帥與其姐姐共同生活,相互照顧,,也更有利于兩個小孩的共同成長,。關于小孩撫養(yǎng)問題,在征求父母意見的基礎上,,更應該立足于對小孩權益的維護,。法院前往四川省對小帥進行了走訪調查并形成調查筆錄,小帥表示愿意跟隨父親鄧英俊一起生活,。對原告請求變更劉帥由原告撫養(yǎng)的訴請,,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認為,,劉帥在浙江,、四川上學期間持續(xù)使用的是“鄧帥”這一姓名,該姓名既已為親友,、老師,、同學所熟知,是其生活,、學習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年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小帥已經能夠理解該姓名的人格象征意義,,再結合其自身意愿,,繼續(xù)使用該姓名,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和成長,。故法院判決被告配合原告將劉帥戶籍登記姓名變更回“鄧帥”,。(文中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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