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西瓜貴大打出手,,三人涉嫌故意傷害被起訴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1月9日訊(通訊員 譚玉芳 陳佩 全媒體記者 鄧艷紅)人際交往中的小摩擦無處不在,,其實一句“對不起”“不好意思”通常就能化解矛盾糾紛。因瑣事發(fā)生矛盾,,釀成大錯,,追悔莫及。近日,,瀏陽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丁某,、劉某、龍某犯故意傷害罪向瀏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7月,,丁某、劉某,、龍某一起聚餐喝酒,,期間丁某12歲的侄子去水果店購買了一個西瓜,因認為西瓜價格貴,,懷疑水果店老板巫某欺生欺小,,于是丁某、劉某,、龍某三人與巫某及其父親發(fā)生口角爭執(zhí),,隨后丁某、劉某,、龍某三人毆打巫某及其父親,,導致巫某輕傷二級,巫某父親及店員高某輕微傷,。
在辦理該案過程中,,承辦檢察官對案卷進行細致審查,及時告知訴訟當事人的相關權利義務,,認真聽取被害人意見,,多次耐心向丁某,、劉某,、龍某三人釋法說理,,經(jīng)過檢察官的釋法說理,丁某,、劉某,、龍某三人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向被害人進行了賠償,,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檢察官提醒:因水果價錢問題而大打出手,導致三人受傷,,三人被起訴,,讓人唏噓的同時也警醒我們,生活中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演變成刑事案件屢見不鮮,,動手傷人不僅給雙方帶來身心傷害,,更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遇到消費糾紛應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暴力解決問題實不可取,。
【作者:鄧艷紅】 【編輯:劉天樂】
>>我要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