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zhàn)友好意攙扶女子拍照不慎將其手掌捏骨折,雙方對簿公堂,索賠要求被駁回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6月30日訊(全媒體記者 劉樹源)長沙的周老伯在一次拍照過程中幫忙攙扶符阿姨,沒想到符阿姨的掌骨居然骨折了,。更讓人難理解的是,符阿姨還將周老伯告上法院,索賠5萬元,。今日,天心區(qū)人民法院通報了該起案例,,符阿姨的全部訴訟請求遭駁回,。
2019年12月,符阿姨,、周老伯與原單位的幾位老戰(zhàn)友因闊別四十多年未見,,便相約一起到海南三亞組織老友聚會。12月19日,,符阿姨站在一塊礁石上拍照留念,,由于穿的是布鞋,,擔心鞋底易滑摔跤,遂請周老伯幫忙攙扶,。周老伯伸手幫扶過程中聽到符阿姨左手骨頭一響,,因雙方退休前都是醫(yī)務工作者,便即時查看,,以為是軟組織挫傷,,符阿姨便未去醫(yī)院治療。從海南旅游結束回家后,,符阿姨左手腫脹一直未見好轉,,疼痛難忍,遂于2020年1月4日到醫(yī)院檢查,。經(jīng)醫(yī)院診斷,,符阿姨左手第5掌骨斜行螺旋形骨折。符阿姨就認為周老伯未盡到合理的審慎義務造成其手指骨折,,存在過錯,,便訴至天心區(qū)法院,要求周老伯賠償各項損失共計5萬元,。
天心區(qū)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周老伯受符阿姨之請幫助攙扶屬于好意施惠行為,。本案中,周老伯對于符阿姨受傷的事實并不存在過失或故意,,攙扶行為本身亦不構成侵權行為,,故周老伯不應對符阿姨的受傷承擔侵權責任。符阿姨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身身體狀況及礁石周圍環(huán)境的危險性應有所認知和預見,,其明知存在風險仍然攀爬拍照,自身存在過錯,,應自行承擔損害后果,。據(jù)此,天心區(qū)法院一審判決駁回符阿姨全部訴訟請求,。后符阿姨不服上訴至長沙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承辦法官劉煜表示,,好意施惠行為本質上是一種樂善好施的情誼行為,,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情誼行為有利于社會交往,,促進社會和諧,。因此,,在出現(xiàn)情誼行為致傷受惠人時,如施惠人并無過錯,,受惠人應當保持理性,,釋放善意。如一味加重施惠人的責任,,既不利于正常的社會交往,,有損于當事人之間的美好情感,又與中華法系偏重倫理性的法律精神相違背,。辦理涉及到婚姻,、家庭、繼承或案件當事人之間存在某種特定人際關系和情感關聯(lián)的案件時,,法院的判決不應該僅僅是毫無情感,、冰冷的判詞的集合,它理應更多地彰顯人文關懷并引導普羅大眾對良善的道德風尚的向往和追求,。
>>我要舉報